泰教办发〔2014〕70号
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基础性、根本性工作任务,事关教育大计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的征订、发放和使用等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严格目录管理和征订渠道
中小学使用的国家教材、地方教材及教辅材料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在省教育厅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以市为单位在国家和省定目录内通过严格的程序进行选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荐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配套练习册通过政府采购随教材发行,城市学校学生自愿购买。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由学校选用工作委员会从目录中按照每科一套的原则向学生推荐,学生自愿购买。教材选用结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由教材发行部门组织征订发行。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变更教材选用结果。教材和教辅材料版本选定使用后,应当保持稳定,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学校和发行单位一律不准擅自变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材或教辅材料。
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发放渠道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进行。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目前国家课程教材和教辅材料的发行,由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地方课程教材的发行,由各市图书代办站负责。各中小学校不得直接向其它的部门、公司或个体书商订购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截留订数从其它渠道进货,严禁订购和使用盗版、盗印教材和教辅材料;各学校或教师不得接纳或帮助任何发行商进入校园宣传、推荐和推销教材和教辅材料。
二、严格征订审核和公示制度
各中小学要成立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机构,负责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各学校每学期学生教材和教辅材料订数以上一学期实际在校学生数为标准确定;秋季起始年级征订数,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或预计招生人数确定。征订教材和教辅材料要分免费学生用书、非免费学生用书和教师用书三类分别统计,并填报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单各一式三份(县市区教育和教材发行部门各一份,学校自留一份存档)。
各学校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单要报经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定,逐级责任人员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教材和教辅材料工作责任承诺书(参见附件)上报乡镇教办;乡镇教办审核后,连同乡镇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工作责任承诺书,报县市区教育和教材发行部门(县市区直属学校直接上报,下同)。
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计财等职能科室要会同发行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对各学校征订情况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由教材发行部门按免费学生用书、非免费学生用书和教师用书三类分别汇总各学校征订单,最后由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长、计财科长和分管局长、局长分别审核签字。三类汇总表各一式四份,市、县教育和发行部门各一份,上报市教育局时须同时上报教材和教辅材料工作责任承诺书一份。
教材和教辅材料发行系统和省教育厅要求填报的有关征订表,由发行部门在此基础上生成。
各中小学校要将选用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品种、版本、数量、定价等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签收登记和发放手续
各发行单位要按照各级各学校征订的教材和教辅材料数量,按时足量送达学校,并提供教材和教辅材料发放签收清单。各学校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征订的数量进行逐科逐本清点,办理好收货和签收手续。对未到货或数量不足的教材和教辅材料,要及时督促当地发行部门送货,并将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收到教材和教辅材料后,要登记造册,并及时发放到师生手中,师生领取时要履行签字手续,并存档管理。
各中小学在每学期开学5日内,将教材和教辅材料签收发放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和教材和教辅材料工作责任承诺书报乡镇教办;乡镇教办审核后,连同乡镇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工作责任承诺书,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有关科室要会同教材发行部门深入学校核查签收发放情况,审核完毕后,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发行部门按照免费学生用书、非免费学生用书和教师用书三类分别统计汇总签收情况,并分别填报教材和教辅材料收货单各一式四份(市、县教育和教材发行部门各一份),经基教科长、计财科长和分管局长、局长签字后,连同县市区出具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工作责任承诺书,于新学期开学15日内上报市教育局。
教材和教辅材料发行系统和省教育厅要求填报的有关签收单,由发行部门在此基础上生成。
四、严格规范管理和使用规定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开齐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配齐配足教材。按照规定人手一册的教材,必须按学生人数足额配备,确保人手一册。
循环教科书的使用,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学校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集体从学校领取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一般以学期为时限,学期末统一交回学校。循环使用教科书平常存放在教室中,用时即取,用完即存。学校应为每间教室配备必需的书橱,存放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班主任和相关学科任课教师为管理负责人。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使用规范和借用制度,加强对学生正确使用循环教科书的教育,引导学生自觉爱护图书、养成正确用书的好习惯。要加强循环使用教科书的卫生和质量管理,对回收的循环教科书要进行全面消毒,保证学生再使用时的卫生安全;对破损的教科书要进行分类清理,能修补再用的要及时进行修补,不能修补使用的,要及时清理并登记报废,及时更新,保证教科书在循环使用过程中达到基本的质量标准,不影响学生的再使用。
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变相诱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以学校和本校教师的名义编写、编印有偿教辅材料,并向学生推销;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各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细化本地本校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收发和使用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教材和教辅材料工作各个环节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查处。
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