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家庄乡中心学校教师荣誉分配办法
(2017年教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力求做到最大的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评价每位教师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荣誉运用的制度
1、乡、校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文明教师适用于本学年度量化成绩。
2、新泰市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文明教师适用于两学年度量化成绩。
3、乡、校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适用于本学年度教学成绩和教学常规的合计成绩;市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适用于毕业班工作的相关规定。
4、各级优秀班主任适用于本学年度班级量化成绩。
5、各级教研工作先进个人适用于本学年度教科研成绩。
6、年度考核(不属于荣誉)适用于上一学年年度量化成绩。
7、泰安市教学工作先进个人适用于本学年度量化成绩,一个名额给九年级级部,来两个八、九年级级部各一个,以此类推;如果泰安市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班主任同时表彰,每级只选其一。
二、特别规定
1、一学年内,非专业成长荣誉一律不准重复。(注:非专业成长荣誉包括:优质课、创新课、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人才递进等)。
2、乡、校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全校教职工;市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百分之八十的名额分配给九年级级部,其他百分之二十的名额依据其他三级教学成绩在全市的位次给予分配;艺体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艺体组全体成员;音体美特长生中考奖评选范围为毕业班音体美教师。
3、不能以成绩分配或名额较少的荣誉以及本办法未涉及到的荣誉,届时由校委会研究并报请学校教师委员会表决。
特别说明:同一时间内的荣誉就高不就低,考评成绩在前者优先选择高一级荣誉但风险自担;所有获得的荣誉一律不准转让,本人放弃后,顺延递补;不经过学校上报、通过关系获得的荣誉一律不予承认。
4、某段时间内不在岗的相关成绩定为零分;
5、荣誉的分配主要两种(1)级部名额。采取去尾法分配级部名额。(2)奖励名额。采取进尾法分配奖励名额。奖励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奖励对象由校委会领导班子认定。
6、本分配办法也适用于校级荣誉。
7、执行时间:2017--2018学年度。
8、执行时间结束后,如不修改,继续沿袭执行。
8、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师委员会研究决定。
9、本分配办法解释权为学校教师委员会。
岳家庄乡中心学校
2017.6.17